□董文輝
日前,《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正式施行。作為我國首部針對超齡務工群體的專項規章,新規直面超齡勞動者維權難、保障弱的現實困境,推動勞動權益保障從“身份本位”轉向“事實本位”,以精細化法治舉措,為新時代勞動治理筑牢民生根基。
隨著人口結構變化與靈活就業普及,超齡勞動者已成為勞動力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退休返聘的技術骨干,到深耕基層的保潔、安保、家政從業者,這一群體憑借經驗優勢補充用工缺口,但長期處于權益保障的灰色地帶。超齡勞動者因“身份受限”,常面臨工資拖欠、工傷無保、加班無酬、安全防護缺失等問題,維權舉證難、救濟渠道窄成為普遍痛點。
新規的出臺,精準破解了身份桎梏帶來的保障失衡問題。其核心變革在于摒棄單一的年齡身份判定標準,立足實際用工事實界定權益邊界,明確只要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管理、從事有償勞動,即納入保障范圍。規章清晰劃定權益底線,全方位覆蓋薪酬、休息、安全、工傷四大核心權益,補齊了長期存在的制度短板。
從“身份本位”到“事實本位”,是我國勞動治理理念的深刻進階。過去勞動保障側重依托勞動關系身份確權,導致大量超齡事實用工群體被排除在保護體系之外。新規跳出傳統框架,以實際勞動付出、用工管理關系為核心依據,實現勞動權益保障的全覆蓋、無遺漏,彰顯了勞動公平的法治內核。
良法善治,重在落地。新規效能的釋放,需要多方協同發力。監管部門要強化用工巡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查低價用工、規避參保、拖欠薪酬等違法行為;用工單位要主動對標新規要求,規范用工流程、完善勞動保護;司法與仲裁機構要暢通維權通道,簡化超齡勞動者糾紛處置流程。
銀發就業,法治護航。《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的落地,既是對民生訴求的精準回應,也是勞動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一步。以事實為依據、以法治為支撐,守住超齡勞動者權益底線,方能讓每一份勞動都被尊重,讓勞動力市場更具溫度與韌性。(來源:德水觀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