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研學”兩個字被嚴重透支了。名企參訪淪為門口合影,高校研學退化成校園打卡,紅色教育走成景點觀光。動輒數千元的收費背后,是商業(yè)機構打著教育旗號的集體收割。家長苦“研學刺客”久矣,學校被商業(yè)力量裹挾久矣,而研學本該有的育人價值,在“游而不研”的喧囂中被稀釋殆盡。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等9部門印發(fā)《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活動高質量開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破解當前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活動中概念混淆、重游輕研、管理松散、安全隱患、收費不規(guī)范、育人實效不足等突出問題,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中小學研學實踐工作秩序,壓實各方責任、健全工作體系、強化保障機制,推動研學實踐活動從“粗放開展”向“高質量育人”轉型。
政策核心導向為堅守公益育人本質、剝離市場化研學旅游行為、規(guī)范課程體系、嚴控安全風險、透明經費管理、多部門協(xié)同保障,旨在依托齊魯特色文化資源,構建學段分層、內容科學、安全規(guī)范、普惠公平的研學實踐育人體系,助力中小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
明晰邊界,堅守研學育人初心
政策首要厘清核心概念,明確研學實踐活動與市場化研學旅游的本質區(qū)別。學校通過有計劃組織、集體出行食宿,以研究性學習與實踐體驗為目的的校外教育活動,屬于研學實踐范疇;而市場主體主導、以消費和戶外旅行為目的的研學旅游、研學游等,不屬于研學實踐范疇,杜絕市場化商業(yè)行為裹挾校內研學教育。
同時確立四大核心原則:教育性貼合學生學段特點,兼顧知識性與趣味性;實踐性立足地域特色,引導學生走出校園知行合一;安全性堅持全程管控、底線思維;公益性嚴禁營利創(chuàng)收,落實貧困學生費用減免,保障教育公平。最終聚焦育人目標,通過多元研學實踐體驗,厚植學生家國情懷,培育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定“四個自信”。
分層設計,完善科學課程體系
政策明確將研學實踐正式納入中小學教學計劃,固化開展標準,原則上每學年集體研學2次、單次3天左右,義務教育階段聚焦4—8年級、高中階段聚焦1—2年級,支持利用春秋假期開展研學周,嚴禁借研學名義變相補課,杜絕研學活動形式化、功利化。
規(guī)范課程開發(fā)標準,徹底整治“游而不研”問題,要求課程聚焦核心素養(yǎng),涵蓋考察調研、實踐體驗等完整環(huán)節(jié),明確學習目標、任務清單與評價標準。建立學段分層課程體系:小學側重鄉(xiāng)土鄉(xiāng)情、初中側重縣情市情、高中側重省情國情,鼓勵各地各校開發(fā)精品課程、搭建資源庫。
強化多部門資源聯(lián)動,整合教育、文旅、團委、科協(xié)等多方資源,依托自然文化遺產、紅色基地、高校院所、高新企業(yè)、文博場館等載體,深挖黃河文化、海洋文化、沂蒙紅色文化等齊魯特色資源,開放高校實驗室、科普平臺,打造特色科創(chuàng)、文化研學場景,豐富研學育人載體。
壓實責任,規(guī)范活動組織管理
明確學校為研學組織主體、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嚴禁委托家委會組織研學活動。嚴格執(zhí)行自愿參與原則,不得強制學生參加,充分保障家長知情權、選擇權。針對不參與研學實踐的學生,學校必須妥善安排校內替代學習實踐,守住教育公平底線。學校需制定詳細活動方案與安全預案,公示活動明細,可提供多套方案供家長選擇。
建立研學實踐出行備案制度,教育部門統(tǒng)籌轄區(qū)研學時間,錯峰避開旅游高峰,嚴禁組織高價“精品”研學活動,嚴控變相牟利行為,出國(境)研學需經市級教育部門審核同意。
創(chuàng)新實施“雙千萬工程”,打造山東特色品牌,提出實施“雙千萬工程”研學行動,聚焦“行走齊魯”“見識齊魯”“沂蒙精神代代傳”等山東特色研學品牌,組織全省千萬學生開展研學實踐,吸引千萬省外學生走進山東,既提升我省研學實踐活動的影響力,又充分發(fā)揮文化育人功能,推動齊魯文化傳承弘揚。
全程閉環(huán),筑牢安全防護底線
構建行前、行中、行后全鏈條安全教育體系:行前常態(tài)化開展安全提醒、全面風險排查;行中實行教師全程跟班、動態(tài)巡查制度,實時掌握學生狀態(tài),及時化解隱患;行后開展安全復盤整改,持續(xù)優(yōu)化安全管理機制。同時強化節(jié)假日學生出行安全提醒,引導家校選擇合規(guī)研學資源。
落實全維度安全防范措施,硬性要求學校投保校方責任險、師生購買意外險,與承辦方簽訂安全責任書。活動前必須實地踩點,對路線、場地、食宿、交通、消防等開展全面安全評估。嚴格規(guī)范交通、食宿標準,選用合規(guī)客運車輛與持證駕駛員,落實食品、消防安全標準,按比例配備教師、安全員、志愿者等管理人員。
健全全流程應急處置機制,各校制定極端天氣、意外傷害、突發(fā)疾病等專項應急預案,配齊急救物資,明確處置流程。研學期間實行每日動態(tài)報備制度,突發(fā)事件第一時間處置、第一時間上報,嚴禁組織任何違背學生身心規(guī)律的高風險活動。
公開透明,嚴控研學經費管理
嚴格遵循成本補償、公益普惠原則,明確研學收費僅限食宿、交通、門票、耗材等必要成本,嚴禁額外創(chuàng)收。所有收費標準提前公示、明細公開,嚴格執(zhí)行代收費制度。優(yōu)先選用博物館、科技館、紀念館等公益性免費資源,確需收費的,嚴格落實學生票價優(yōu)惠政策,所有費用不得高于市場均價。
強化經費全程監(jiān)管,學校建立專項經費臺賬、專款專用,教職工出行費用由學校公用經費承擔,不得轉嫁家長。活動結束5日內必須公示收支明細,接受社會監(jiān)督。委托第三方機構需公開招標,遴選資質齊全、安全規(guī)范、信譽優(yōu)良的研學機構。剛性落實貧困學生費用減免政策,保障特殊群體學生平等參與研學的權利。
(大眾新聞記者 苑文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