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一艘外籍貨輪停靠山東海港,準備接受菲尼克斯船級社亞洲區總部提供的船舶檢驗審核服務。作為船舶的“安全認證官”“規范制定者”和“信用背書人”,船級社被視為高端航運服務業鏈條的關鍵一環,卻一直是我國航運產業發展的短板。
6年前,一艘希臘船東所有的貨輪卷入一場跨國海運索賠糾紛。劍拔弩張之際,青島海事法院運用具有中國特色的調解這一“東方經驗”化干戈為玉帛,在希臘航運圈迅速傳開。1年前,入級總噸規模位列全球前十的菲尼克斯船級社從希臘遠道而來,將其亞洲區總部設立在青島。
面對眾多拋來橄欖枝的亞洲城市,菲尼克斯船級社選擇了以中國法治方案讓多方實現共贏的青島,成為一段佳話。
“來者不善”,中國涉外法治直面挑戰
故事還要從一船大豆說起。
2020年,一艘載著68000多噸大豆的貨輪,歷時43天,從巴西抵達日照港。卸貨期間,收貨方發現貨物熱損霉變。承保該訂單的中國保險公司賠付買家后,取得代位求償權,起訴外國船公司,索賠725萬元。該船公司部分貨輪加入的正是菲尼克斯船級社。
汪永利,廣東敬海(青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是這起跨境糾紛案被告在中國的代理律師。從業16年以來,這是他代理的“對抗最激烈”的國際海運索賠糾紛案。
原告保險公司剛一起訴,被告船公司就“炮火全開”:一邊委托汪永利在中國提出管轄權異議,一邊請英國律師向英國高等法院申請禁訴令,形成了復雜棘手的中外平行訴訟局面。
憑借工業革命先發優勢,英國曾一度掌握海運話語權,后轉型為全球海事服務樞紐,全球約80%的國際海事仲裁選擇倫敦為仲裁地。簽發禁訴令——禁止案件當事人在本國之外提起訴訟或仲裁,成為英國等國家捍衛其國際仲裁中心地位的重要手段。
“實際上,被告是在挑戰中國的涉外法治。”接手案件時,案件主審法官、時任青島海事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王愛玲感受到“來者不善”。
這種感受其來有自。她發現,近些年隨著各國經濟主體之間的利益摩擦不斷加劇,國際民商事訴訟管轄權爭奪戰愈演愈烈。但案件管轄權是國家司法主權的核心組成部分。合議庭認為,雖然涉案租約中有仲裁條款,但原告不是涉案運輸合同的當事人,也沒有明確表示接受租約中的仲裁條款,仲裁條款對原告沒有約束力。
換句話說,中國對本案享有管轄權,任何外國法院都不得剝奪、侵犯中國法院對該案的管轄權。管轄權異議被駁回后,船公司不服并提起上訴,山東高院二審依法維持原裁定。
面對被告強硬的態度,青島海事法院也可以以反禁訴令強硬反制,但合議庭考慮得更深遠:國際民商事司法合作越來越密切,“以牙還牙”不是良策,反而極易激化矛盾。
王愛玲說,受不同歷史文化以及價值觀念等因素影響,中西方法治體系的差異客觀存在。跨越不同法治體系和文化隔閡,成為本案推進的關鍵。“公正專業高效的司法裁判,才是最通用的國際語言。”
合議庭沒有發出反禁訴令,而是立足中國法治方案,盡最大可能高效、和諧、實質性化解這起涉外商事海事糾紛。
“和合”文化,推動雙方握手言和
查閱國內所有大豆熱損案件資料,形成20萬余字研究材料匯編;花3個月時間,將所有案例中的大豆檢驗報告全部過一遍;幾大本的卷宗逾千頁,足有十幾斤重……采訪時,這組數據給記者留下深刻印象。
相比國內訴訟,跨境訴訟語言溝通難、證據認證難、適用法律存在爭議,找準貨損原因、厘清雙方責任、說服雙方接受調解方案并非易事。
案件進入審理階段,雙方提供了大量證據。為抽絲剝繭、廓清迷霧,王愛玲開始“研究”大豆。
被告船公司認為其運輸過程中做到了合理通風,貨物熱損主要原因是大豆本身有缺陷以及遲延通關卸貨,原告保險公司卻不這么認為。
為弄清這些專業問題,王愛玲閱讀大量論文、大豆檢驗報告和裁判規則等,請教了專家、船東、海損檢驗師,對運輸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做了復盤推演。
比如,經仔細查證,她注意到巴西大豆含水量平均值比美國大豆要高,案件中的大豆含水量確實偏高,但并沒有達到13%這一易造成熱損的臨界值。船到碼頭后,買方卸貨不及時也需承擔部分責任。細致的調查取證令各方信服。
專業精神體現在每一個細節中。以往一些案件中,法官會要求專家證人具有中國專業技術職稱、行業執業資格等,這令部分外國當事人產生“中國司法存在制度性偏向”的誤解。
在庭審過程中,青島海事法院給外國專家證人出庭陳述意見的機會,并認真傾聽。船公司也由此感受到中國司法環境的專業與開放,對中國法治的信任值不斷增加。
牛津大學大豆專家尼古拉斯,是船公司聘請的專家證人。受條件限制,他通過網絡遠程參與庭審。“事后,他告訴我,中國法官用心研究大豆了,庭審中問題問得很專業、很關鍵,即使(他的)觀點沒有被完全采納。”汪永利說,庭審過程打破了船公司對中國法院只重判決的印象,法官的專業能力贏得他們的尊重。
原告索賠725萬元,被告只愿賠150萬元,近600萬元的懸殊落差該如何裁量?四輪庭審后,合議庭沒有急著判決,而是運用根植于中華“和合”傳統文化中的調解智慧,逐項溝通、逐步縮小分歧,推動雙方握手言和。
定分止爭、以理服人。最終,被告同意賠償原告貨物損失人民幣438萬元,并主動履行了付款義務。撤回禁訴令時,船公司由衷表示:“中國海事法院值得信賴!”
據了解,這是我國首個在民事調解書中一攬子解決英國禁訴令的案件。
但對青島海事法院來說,使用調解這一“東方經驗”化解涉外糾紛,并不是首次。早在2018年,青島海事法院就通過調解,妥善處理一外籍貨輪扣押案,挽回約3億元的損失。為此,船東特意將船舶更名為“尊重”(RESPECT),只為向中國法治致敬。
去年,國際勞工組織行政法庭正式通過了調解規則,并聘任了首位調解員。這意味著“調解”這一我國獨創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在國際組織內部司法體系中落地生根。親身經歷了案件審理全過程,王愛玲體會到,中國涉外法治有自己的理念主張和文化底蘊,“堅定按照中國法治方案,高效專業審結案件贏得各方認可,更堅定了我們的法治自信”。
“鳳棲琴島”,合作共生取代零和博弈
運用新時代海上“楓橋經驗”,中國法治方案從源頭上消弭對立情緒,平衡各方利益與風險,不僅解決法律爭議,更解開當事人心中的疙瘩。
談起這段往事,汪永利已是云淡風輕。但他坦言,成為被告后,船公司其實做好了花費2—4年時間去倫敦仲裁的準備,也做好了承擔高額律師費、船期損失的準備,最壞的結果是失去與中國商業合作的機會。
在青島達成和解,原告和被告一致認為:這是一種成本最低、最體面的市場化、法治化解決方式。
中國式調解追求“案結事了人和”,為后續合作實現共贏打下基礎。回訪案件時,王愛玲不經意間得知希臘菲尼克斯船級社有意向在亞洲布局。
船級社,是全球航運業得以運轉的基石。無論是價值億萬的船舶本身,還是航運金融、保險、仲裁等高端服務,都離不開船級社對船舶安全性與可靠性所提供的權威背書。
青島海事法院立即將信息報給青島市招商引資平臺,平臺很快就向菲尼克斯船級社發出誠摯邀約。對此前糾紛早有耳聞的船級社合伙人達莫波洛斯·揚尼斯欣然前來。實地考察青島自貿片區、船舶重工企業、中央法務區后,他堅定了建議亞洲區總部選址青島的意向。
最后,經過慎重考慮評估,菲尼克斯船級社將亞洲區總部落戶青島。
去年2月18日,菲尼克斯船級社(青島)有限公司在青島自貿片區成立。這是該機構首次在亞洲進行戰略布局,計劃3年內在中國市場新增入級船舶300艘。
有了這樣的合作基礎,越來越多的外國船東、船公司將目光投向青島,前來考察交流的熱度持續升溫。
菲尼克斯,希臘語中的“不死鳥”,恰如中國鳳凰。了解了這一案例背后的故事,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兼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治研究院院長、教授許身健認為,傳承“東方經驗”的中國涉外法治建設,助力營造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這是“鳳棲琴島”的最重要考量。仲裁給出的是“誰對誰錯”的答案,調解追求的是“繼續同行”的共贏。面對復雜糾紛,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選擇中國法治方案,是因為他們更希望與伙伴攜手走得更遠。
從爭輸贏到求共贏,由一船大豆引發的故事正在續寫。
(大眾新聞記者 劉一穎 于新悅 趙洪杰 劉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