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2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標準》(GB/T 51271-2017)相關規定,調整2026住房公積金年度(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間原則上為2026年7月至9月。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2025年度(自然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基數按照不超過2025年度濟寧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執行,為25548元。月最低繳存基數不低于濟寧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現行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任城區、兗州區、鄒城市、曲阜市、微山縣為2210元,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參照任城區標準執行;泗水縣、魚臺縣、金鄉縣、嘉祥縣、汶上縣、梁山縣為202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三、單位調整繳存基數時應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申請表》、調整后的《基數調整信息》及其電子版。
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