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通知,調整2026年度(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工資,應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核定。
2026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本市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3902元。
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濟南市各區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單位住所地為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的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2400元;單位住所地為長清區、章丘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平陰縣、商河縣的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2210元。
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超過12%,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一致。
繳存單位應據實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并將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及時告知職工。繳存單位應按時、足額、全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接受職工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大眾新聞記者 趙國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