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萊榮高鐵地下水禁止(限制)
開采區方案》的批復
魯政字〔2026〕87號
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
你們《關于申請批復〈萊榮高鐵地下水禁止(限制)開采區方案〉的請示》(魯水呈字〔2026〕30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萊榮高鐵地下水禁止(限制)開采區方案》,由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共同公布并組織實施。
二、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要督促萊榮高鐵沿線各級人民政府嚴格落實地下水禁止(限制)開采區管控要求,統籌推進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加強地下水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切實保障萊榮高鐵運行安全。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